洞庭湖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由于围垦造田等原因,洞庭湖湿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2005年6月,中国、挪威政府签署协议,正式启动“洞庭湖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作为项目实施方,湖南省环保局联合农业、林业、水利部门,在国家环保总局和挪威环境部专家的指导下,“洞庭湖湿地保护”被列入了湖南省“十一五”计划,有关部门之间建立了高效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合作机制,制定了相应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和政策,先后建立了4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一批农业类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引自中国环境报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