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专项资金保护救助野生动物

      据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有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市除了拥有497种野生动物野外资源外,在流通领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品种也是非常巨大的,包括鹦鹉、玉鸟等各种驯养繁殖的观赏鸟类,鸿雁、蓝孔雀、鸵鸟等食用鸟类,花鼠、仓鼠等观赏鼠类,狐狸、水貂等经济类动物。据统计,2003年5月~2004年5月间,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和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就接收、救助了包括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内的各种动物达25种、2.1万余只。由于每年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数量很大,救助的费用很高,需要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野生动物的救护设施建设和救护经费支出。天津市野生动物专项救助资金的设立,将使今后全市受伤、搁浅、没收、误捕、捐赠的野生动物,得到很好的接收与救护。

(引自中国环境报    200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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