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鲍鱼的国际贸易有助减少非法盗采鲍鱼



        专责监控野生物贸易的环保团体TRAFFIC (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毕马克指出,南非政府把南非鲍鱼列入<华约>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它将有助打击南非鲍鱼的走私与非法采集;不过他补充,仅仅把南非鲍鱼列入<华约>并不足够,一切全仗所有进出口鲍鱼的国家给予海关及执行<华约>官员应有的支持,这样才能有效地遏止当地南非鲍鱼的走私与非法采集。
  南非的非法鲍鱼开采相信是目前非洲非法野生物贸易中最猖獗的。持续的非法开采和贸易可能导致物种的商业性灭绝,同时也逼使当地合法渔业面临倒闭的危机,上千人将因此而失去工作机会。事实上,南非鲍鱼的偷采已经导致合法的南非鲍鱼捕获限额从2002/2003年的430吨减少到2006/2007年的125吨。
  此外,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亦非常关注因过份采集而威胁该物种的存护状况及影响到珊瑚礁的生态平衡。虽然南非是唯一把鲍鱼这一项特定的品种列入<华约>中,毕马克指出其它面对同样问题的国家如澳洲及纽西兰,亦正尝试采取措施应付盗采与走私活动。
  南非捕捞的鲍鱼几乎都出口到东亚,而香港是最大的进口地。其它主要的进口地区,包括台湾、中国大陆和日本。通常偷采的南非鲍鱼通过走私进入邻国,如津巴布韦、莫桑比克和斯威士兰,再从这些国家出口。尽管在这些国家既没有鲍鱼的商业开采,也没有鲍鱼的合法贸易,但香港的进口资料显示其干鲍鱼和急冻鲍鱼都是从上述三个国家进口而来。偷采的鲍鱼还通过纳米比亚进行贸易,这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挑战,因为在纳米比亚,南非鲍鱼的生产和贸易有其合法的水产养殖业操作程序。
  尽管南非政府已采取了各种措施解决偷采现象,包括建立环境法庭专门处理与鲍鱼相关的犯罪案件,但贸易问题通常需要其它国家的通力合作。将南非鲍鱼列入<华约>附录物种,是获得各国政府协助的最有效方式。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与南非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南非的行政人员和海关官员有充足装备应付该表列的实施。
  南非鲍鱼是在南非水域中能够找到的三种鲍鱼物种之一,在世界其它地方还没有发现过。南非鲍鱼的肉价高昂,在一些东亚国家,人们认为它有壮阳的功效。它的壳也被制成烟灰缸、肥皂盒和食品容器出售。在中国的春节期间,即2007年2月18日,干南非鲍的价格可能升至每公斤1,000美金。
  WWF南非分会干事列图博士表示:“WWF赞成将南非鲍鱼表列于<华约>附录III以减少该重要珍贵海洋资源的非法采集。除了需要增强南非鲍鱼的可持续利用性外,把因非法开采鲍鱼而流失的数以百万计的资金转为有价值的国外收益亦相当重要。”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络:
Markus Bürgener Senior Programme Officer TRAFFIC East/Southern Africa
Tel: 27 (0)21 7998673 Fax: 27 (0)21 7977186 E-mail: burgener@sanbi.org

编者注:

  • 附录III表列了在个别国家受保护的物种及该国家要求其他<华约>缔约国协助监管其贸易的物种。输入列于附录III的物种需持有合适的许可证或证明书。<华约>缔约国可随时单方面表列某一物种于附 录III上。南非鲍鱼列入附 录III后,各消费国将自动被要求于监察及管制鲍鱼贸易上提供协助。南非鲍鱼的货运在是项表列后将需要具备<华约>文件,这将对养殖业及野生采集行业有所益处。各入口国海关官员只会容许持有<华约>文件的货运进入其国家。
  • TRAFFIC 在南非鲍鱼贸易的工作上乃得到Foreign and Commonwealth Office (FCO) of the United Kingdom的赞助。
  • TRAFFIC 野生物贸易监控组织的工作目标是确保野生动植物的贸易不会对于自然资源的保护造成威胁。TRAFFIC为世界自然基金会 (WWF) 与国际自然保护联盟 (IUCN) 的附属组织. TRAFFIC南非分会的工作得到Green Trust, WWF South Africa, Endangered Wildlife Trust, Mazda Wildlife Fund, Tony and Lisette Lewis Foundation, Tiger's Eye Retail, the Mackenzie Foundation and the Joan St Leger Family Trust 的支持。

  • (引自www.wwfchina.org     200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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