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第13期北京生物多样性论坛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中国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Other Effective area 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OECMs)发展路径。北京大学吕植教授、重庆大学杨永川教授、清华大学杨锐教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王伟研究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国代表处项目经理刘宇婷女士和大自然保护协会科学总监彭奎博士受邀作报告,会议由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马克平研究员主持。除上述单位外,还有来自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北京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等机构共20多位OECMs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马克平研究员在开场中表示本次会议的目的是联合目前国内OECMs领域的专家学者,在现有基础上共同探讨有效推进中国OECMs发展的路径。
吕植教授介绍了OECMs的全球背景和对实现《昆蒙框架》30×30目标的重要意义,并分析了现有中国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空缺和不足。她指出中国现有自然保护地在生态系统和物种保护的代表性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森林和人口压力大的东部区域的农田、城市等存在保护空缺。尽管在政策层面生态保护红线已覆盖了超过30%的陆地国土面积(包括自然保护地),但其仍需纳入生物多样性指标,且生态红线外仍有高价值的物种栖息地。因此,OECMs作为一种自然保护地之外的自下而上、灵活多元的保护方式,有望为填补现有保护空缺发挥积极作用。此外,OECMs被纳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NBSAP)优先行动,为其在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政府跨部门认可,缺乏适用于中国的标准和程序、法律和政策、本土化的中文名称,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如何适度结合等挑战。此外,也分享了其团队关于征集中国首批OECMs潜力案例的情况。
杨永川教授介绍了其团队关于中国风水林的研究,定量分析了中国风水林作为潜在OECMs的意义。自然圣境是全球OECMs的重要组成,而中国的村落风水林由于文化和宗教等原因,在人类活动密集的村落被很好的保存下来,是我国南部主要的自然圣境类型。很多风水林由地带性顶级群落树种或者珍稀濒危树木组成,对动物也有很好的保护作用,具有极高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尽管存在适度人为干扰的风水林不利于残存地带性森林斑块的更新,但风水林优势种保存了大径级个体,为周围次生植被的恢复提供了稳定种源;而风水林适度的人为干扰为孑遗植物提供了稳定的生境和种源,其更新优于其他群落类型。综上所述,风水林在人为干扰和人为保护的双重作用中留存至今,是探究人类活动如何影响生物多样性的绝佳研究对象。当然,风水林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也存在巨大的挑战,风水林与社区间稳定的相互作用关系是其长期留存的基础。
杨锐教授重点分析了建立中国自然保护兼用地的必要性和可能路径。中国现有自然保护地覆盖不足,适宜扩展空间有限。自然保护地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尚不能充分满足现有的保护需求,存在法律法规不到位,管理权责待完善,缺少方法和支持体系等问题。而国际OECMs体系与中国需求并不完全匹配。因此,有必要将OECMs中国化,建立与自然保护专用地(中国自然保护地)相补充的中国自然保护兼用地体系。可能路径是完善自然保护兼用地的内涵,理顺其与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从而明确中国自然保护兼用地构建思路。并基于中国自然保护兼用地的潜力,提出自上而下识别优先区和自下而上申报认证相结合的关键策略,以及未来中国OECMs需要考虑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激励机制等核心问题。此外,也分享了团队相关工作进展。
王伟研究员探讨了OECMs的认定标准、认定流程、监测和有效评估机制。他表示自然保护地和OECMs是基于区域的保护措施(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ABCMs)的两种互补形式,我国可以考虑构建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各类OECMs为补充的ABCMs。他介绍了OECMs的国际认定标准和全球进展,并以国际案例为例,提出中国OECMs认定标准应基于其四项基本原则,结合国土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分类、分级制定。他指出中国国家层面的OECMs的认定机制尚未明确,建议在国家层面由生态环境部出台相关认定机制,并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刘宇婷女士重点剖析了OECMs的全球现状与中国进展。从全球角度,她梳理了OECMs提出的国际背景,目前存在的机遇和挑战;介绍了OECMs的三种保护类型(主要保护、次级保护和辅助保护)和四条基本判定准则,以及OECMs的全球进展。从中国角度,她介绍了IUCN在中国推动OECMs的相关工作,并结合OECMs的三种保护类型和IUCN四种治理类型以及空间类型尺度,分别梳理了中国潜在的OECMs分类框架,讲解了专家组根据对OECMs识别准则及其要素的解读,结合中国的保护实践,最终制定了11项“IUCN中国OECMs准则”。此外,基于IUCN OECMs场地识别工具的流程,详细介绍了中国OECMs识别与评估流程。最后,分享了IUCN中国代表处关于OECMs的近期工作计划。
彭奎博士着重分析了《昆蒙框架》下OECMs的国际实践与中国路径。除OECMs的背景、定义、类型、识别流程外,还介绍了四种非潜在的OECMs。关于全球实践,以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为例比较了OECMs在国家层面对实现30×30目标的贡献,包括各个国家在OECMs识别流程和标准、政策法律支持、本土化名称和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和差异。中国对30×30目标的实现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响应,包括将OECMs纳入NBSAP(2023-2030),加入自然与人类高雄心联盟, 发起《昆蒙框架》实施倡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整合、优化和调整自然保护地体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开展OECMs的科学性、有效性、发展空缺和主要挑战,提出中国建立OECMs的两个路径建议:1.将纳入生态红线内的非保护地作为OECMs主体;2.在生态红线外建立OECMs体系。并提出建立中国OECMs体系路线图建议。
委员会办公室葛兴芳博士介绍了团队起草的中国OECMs认证指南(草稿)。该指南依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4/8号决议对OECMs的定义和标准,结合我国本土情况,参考IUCN关于《OECMs的识别与报告指南》和《OECMs场地级识别工具》,以及国际其他一些国家已有的OECMs识别标准和国内相关机构的探索积累制定,供我国自愿申请OECMs的区域和相关部门识别管理OECMs时使用。指南包括OECMs申报、评审、公示、注册、公布和周期评估等6个认证步骤,以及评审的4项标准。
之后,与会人员对OECMs的中文本土化名称、与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逻辑关系、认证主体和标准、政府支持、法律法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展开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目前国内对OECMs的理解已达成一致,急需各方联动起来,共同推进OECMs在中国的发展。马克平研究员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首先感谢与会的专家学者对OECMs的现状和路径的深入分析和探讨,希望继续通过各方的持续努力,争取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有效推动中国OECMs的发展。
现场照片